適用範圍 | 低負荷低速之正齒輪、螺旋齒輪、斜齒輪、蝸齒輪等之變速齒輪箱。 | 中度負荷、中速之條件下操作之蝸齒輪、正齒輪、螺旋齒輪、斜齒輪等之變速齒輪箱。 | 不適用GL-1、GL-2級齒輪油之作業條件下之各種齒輪(除了Hypoid Gear)。 | 嚴重作業下之變速齒輛及使用Hypoid Gear之差速齒輪,耐於高速低扭力、低速高扭力作業。 | 較GL-4更嚴重作業下之Hypoid Gear,耐於高速低扭力、低速高扭力高速衝擊荷重。 | 含溫度安定和 EP 添加劑 |
汽車上之潤滑部位 | 因不能滿足汽車之變速齒輪裝置潤滑要求,不用於汽車上。 | 因不能滿足汽車之變速齒輪裝置潤滑要求,除了特殊情況外,已不用於汽車上。 | 變速齒輪、轉向齒輪及中度作業之差速齒輪,已不用於汽車上。 | 差速齒輪、變速齒輪、轉向齒輪。 | 特別嚴重作業之差速齒輪。 | 適用重負荷作業之非同步手動變速器 |